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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海商法 第 81 條

  1. 1.旅客於實施意外保險之特定航線及地區,均應投保意外險,保險金額載入客票,視同契約,其保險費包括於票價內,並以保險金額為損害賠償之最高額。
  2. 2.前項特定航線地區及保險金額,由交通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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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海商法第81條規定特定航線及地區的船舶旅客均應強制投保意外險,保費已含在票價中視同契約,並以保險金額為損害賠償上限。

Q · 搭船沒自己買保險,出事有保障嗎?

依海商法第 81 條,在交通部公告實施意外保險的特定航線及地區,旅客一律強制投保意外險,保險費已包含在票價內,保險金額載入客票即視同契約,上船那一刻保障就生效。但要注意「以保險金額為損害賠償之最高額」——賠償有天花板,想要更高保障必須自行另外加保意外險。

白話解讀

你搭離島交通船從台東到綠島,半路上發生事故。你以為只有自願加保意外險才有保障?這條告訴你:你有一份「強制買單」的保險,而且保險費早就算在票價裡了。立法者在設計這條時很清楚一件事:海上意外的後果比陸地嚴重,一旦發生往往就是大規模傷亡,船公司的賠償能力未必夠,所以用「強制投保」把保障門檻拉起來,讓每個旅客上船都自動有保險。關鍵細節是第二項:哪些航線地區、保險金額多少,由交通部訂定。意思是保障水準不是船公司說了算,而是主管機關統一規範。但要注意一句話:「以保險金額為損害賠償之最高額」。白話說,如果交通部訂的保額是100萬,船公司因意外對你的賠償上限就是這個數字,不是你出事就能隨心所欲請求。要突破這個天花板,你得自己另外加保意外險。

法律定性

海商法第 81 條為海上旅客強制意外保險規定,要求特定航線及地區的船舶旅客一律投保意外險,保險費含於票價、保險金額載入客票視同契約,並以該保險金額作為損害賠償上限;適用航線與保額由交通部以行政命令訂定。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海商法第81條是什麼?

規定特定航線及地區的船舶旅客一律強制投保意外險,保費含在票價內,並以保險金額為損害賠償上限。

Q2搭船的強制意外險要自己買嗎?

不用。保險費已包含在票價內,買票上船即自動生效,保險金額會載入客票視同契約。

Q3強制意外險的賠償有上限嗎?

有。條文明定「以保險金額為損害賠償之最高額」,超過部分要另循侵權或契約責任求償。

Q4哪些航線適用海商法第81條的強制險?

由交通部公告之特定航線及地區,國際長程或郵輪航線是否納入,須先查交通部公告。

Q5保險金額是誰決定的?

由交通部以行政命令訂定,不是船公司自行決定,屬主管機關統一規範的保障水準。

Q6強制險和我自己買的意外險能一起賠嗎?

可以併存(保險競合)。人壽型可重複請求,醫療費用型通常只能在實際損害範圍內請求。

Q7海上意外死亡,家屬能拿多少?

上限為交通部公告的保險金額,超過部分需另對船公司主張責任,並非無上限請求。

Q8理賠申請有時間限制嗎?

保險理賠依保單條款(一般 2 至 5 年),對船公司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則另有較短時效,宜儘早行使。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強制意外險(第81條)自行加保意外險(第82條)
保障取得方式買票即自動投保,保費含票價旅客主動向保險公司投保
保險金額由交通部公告統一訂定依旅客自選方案
賠償上限以公告保險金額為最高額依投保金額,可補強制險不足
適用範圍限交通部公告特定航線及地區不受航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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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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