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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海商法 第 94 條

船舶之碰撞,不論發生於何地,皆依本章之規定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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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海商法第94條規定,船舶碰撞不論發生於公海、領海或外國海域,只要案件進入我國法院,皆依海商法第四章規定處理。

Q · 船在公海或外國海域碰撞,可以用台灣海商法處理嗎?

依海商法第94條,船舶碰撞不論發生於公海、我國領海或外國海域,只要案件進入我國法院管轄,皆適用海商法第四章(第94至101條)的碰撞責任與時效規定。但本條解決的是「本章規則地域普適」,涉外案件最終適用哪一國法律,仍須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判斷,可能是船旗國法、碰撞地法或當事人合意之法。

白話解讀

全世界的海都是連著的。一艘台灣籍的漁船在巴士海峽撞到菲律賓漁船,一艘台灣貨輪在新加坡海峽擦撞印尼油輪,這些碰撞該依哪國法律處理?94 條給出一個非常有力的聲明:船舶碰撞,不論發生於何地,皆依本章規定處理。這句話表面上是行政命令式的聲明,實質上是一個管轄雄心的展現。台灣海商法第四章的碰撞規則不因發生地點而有所限制,只要案件進到台灣法院,就適用台灣的規則。這條對船東和貨主的實際意義是:別以為船在公海或外國海域發生碰撞,台灣法院就管不到。只要你的船懸掛台灣國旗、船東是台灣籍,或者對方在台灣有可執行財產,你就可能在台灣法院被告或告人。對國際航運公司來說,理解這條的延伸範圍,是評估訴訟策略的第一步。

法律定性

海商法第94條為船舶碰撞章之適用範圍宣示性規範,明定船舶碰撞不論發生於公海、領海或外國海域,凡進入我國法院管轄之案件,一律依海商法第四章(第94至101條)關於碰撞責任分擔、過失認定及請求權時效之規定處理,展現海商法碰撞規則對發生地的普適性主張。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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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海商法94條在規定什麼?

宣示船舶碰撞不論發生於何地,凡進入我國法院的案件都適用海商法第四章碰撞規則。

Q2公海碰撞台灣法院管得到嗎?

若你是台灣船東、對方在台灣有可執行財產,或雙方有管轄合意,台灣法院可受理並適用本章。

Q3船舶碰撞求償的時效多久?

2年,自碰撞日起算(海商法第99條),比民法侵權時效起算點更嚴格。

Q4碰撞是雙方都有錯怎麼分責任?

依各船過失程度比例負責;不能判定輕重時平均負擔(海商法第97條)。

Q5不可抗力造成的碰撞要賠嗎?

不用,因不可抗力發生的碰撞,被害人不得請求損害賠償(海商法第95條)。

Q6引水人有錯船東能免責嗎?

不能,碰撞縱由引水人過失所致,船舶過失責任仍不因此免除(海商法第98條)。

Q7碰撞訴訟要去哪個法院告?

可向被告住所或營業所所在地、碰撞發生地等法院起訴(海商法第101條)。

Q8外國船在台灣港口撞本國船怎麼辦?

發生地在台灣,海商法第四章當然適用,且法院得扣押加害船舶(海商法第100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求償管道依據優勢限制
台灣法院+海商法第四章海商法第94、101條本國語言、就近執行、可先假扣押對方須在台有財產或有管轄連結,準據法仍受國際私法調整
碰撞發生地(外國)法院當地海事法+1910布魯塞爾碰撞公約證據蒐集近、發生地法院熟悉現場語言、跨國訴訟成本與時間高
船旗國法院對方船舶國籍地法對外國船東執行較直接我方須遠赴外國應訴,時效與程序不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商法 海商編 船舶の衝突(1910年船舶衝突統一条約に基づく規定)
🇰🇷 韓國상법 해상편 선박충돌(제876조 이하)
🇨🇳 中國海商法 第八章 船舶碰撞(第165條以下)
🇩🇪 德國HGB Seehandelsrecht — Schiffszusammenstoß(§§ 570 ff.)
🇫🇷 法國Code des transports — abordage(issu de la loi du 7 juillet 1967 sur les événements de mer)
🇺🇸 美國General maritime law / Admiralty(1910年布魯塞爾碰撞公約美國未批准,依一般海事法及 COLREGS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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