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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第 95 條

碰撞係因不可抗力而發生者,被害人不得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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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海商法第95條規定,船舶碰撞若因不可抗力發生,被害人不得請求損害賠償,但不可抗力須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門檻極高。

Q · 颱風天兩船相撞,可以主張不可抗力不賠嗎?

依海商法第95條,碰撞若因不可抗力發生,被害人不得請求賠償。但不可抗力須同時符合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三要件。一般颱風因有氣象預報而可預見,船長若未提前加纜、移錨、申請避風,碰撞通常被認定為過失而非不可抗力。且舉證責任在主張免責的一方,門檻極高。

白話解讀

颱風天兩艘船在港口撞了,誰該賠?直覺上是「天災嘛,大家算了」。95 條確實是這樣寫:碰撞因不可抗力而發生,被害人不得請求損害賠償。但這條的殺傷力在於「不可抗力」這個概念有多窄。不是大浪、不是大雨、不是濃霧、不是機械故障就算不可抗力。實務上法院認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以一切合理注意和防範也無法避免」的事件,比方百年一遇的颱風、突發的海嘯、罕見的閃電直擊。如果你是一般的颱風,船長應該預判並採取避風措施;如果你預判失準或避風方式不當,那就不是不可抗力而是過失。對方船東主張不可抗力想免責,真正的戰場在於雙方律師如何定義這個「合理注意程度」。這條給了免責的理論門,但門檻比你想得高很多,多數主張不可抗力的抗辯最後都會敗下陣來。

法律定性

海商法第95條為船舶碰撞章之免責規定,指船舶碰撞若係因不可抗力而發生,被害人不得請求損害賠償。所謂不可抗力須符合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三要件,認定門檻極高,一般可預報之颱風通常不構成,須為突發超強陣風、地震引發海嘯等極端事件。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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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船舶碰撞因不可抗力發生要賠嗎?

不用賠。但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須證明事件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

Q2颱風撞船算不可抗力嗎?

通常不算。颱風有預報可預見,未提前防範屬過失。

Q3不可抗力的舉證責任在誰?

在主張免責的被告,須舉證到法官信服程度。

Q4船舶碰撞求償時效多久?

依海商法第99條,自碰撞日起算2年。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scenariolegal_basisliabilityburden
因不可抗力海商法第95條被害人不得請求損害賠償(完全免責)主張免責方須舉證三要件
單方過失海商法第96條由過失船舶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被害人證明對方過失
共同過失海商法第97條各依過失程度比例分擔,無法判定輕重時平均分擔依鑑定釐清過失比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1910年船舶衝突統一條約(布魯塞爾公約)第2條(不可抗力/原因不明之衝突不得請求賠償);國內由商法海商編承接(確切條號待查)
🇰🇷 韓國상법 제877조(불가항력으로 인한 선박충돌 시 손해배상 청구 불가)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167条(碰撞由不可抗力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原因造成的,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 德國Brüsseler Übereinkommen 1910 Art. 2(höhere Gewalt);innerstaatlich HGB Seehandelsrecht(genaue Norm offen)
🇫🇷 法國Convention de Bruxelles 1910 art. 2(force majeure);Code des transports(article précis à vérifier)
🇺🇸 美國美國海事法「inevitable accident / Act of God」原則(不可避免事故免責,非單一成文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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