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船師違反第八十五條或第八十六條規定者,由航政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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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關於船長之罰則,以代理船長或執行船長職務者準用之。 本法關於船舶所有人之罰則,於船舶租用人代理人或經理人準用之。
驗船師違反第八十五條或第八十六條規定者,由航政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規範驗船師違反有關應經考試及格並領有執業證書,始得職業,或執業期間禁止從事之工作範圍,或換發執業證書程序等規定之罰責。
本法關於船長之罰則,以代理船長或執行船長職務者準用之。 本法關於船舶所有人之罰則,於船舶租用人代理人或經理人準用之。
一、本條新增。 二、規範驗船師違反有關應經考試及格並領有執業證書,始得職業,或執業期間禁止從事之工作範圍,或換發執業證書程序等規定之罰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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