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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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水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地方為當地航政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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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因為引水法第 3 條並未包含在上述提供的法規範例中。
立法沿革 2 版
(0340914 制定)
引水人非領有引水主管機關發給之執業證書,不得執行引水業務。
(0490524 全文修正)
引水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地方為當地航政主管機關。
- 主管機關名詞
(0340914 制定)
引水人非領有引水主管機關發給之執業證書,不得執行引水業務。
(0490524 全文修正)
引水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地方為當地航政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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