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證書失效時,除依前二條之規定辦理外,民航局應即註銷登記。
對不起,我不知道民用航空法第17條的具體內容和相關案例。
外籍民用航空器及外籍民航業,經雙邊協定在中華民國境內指定地區內飛航裝卸客貨者,其管理依照本法之規定,未經規定之事項,得參照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及協定辦理之。
航空器,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適用民法及其他法律有關動產之規定。
登記證書失效時,除依前二條之規定辦理外,民航局應即註銷登記。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原條文第十六條移列。
外籍民用航空器及外籍民航業,經雙邊協定在中華民國境內指定地區內飛航裝卸客貨者,其管理依照本法之規定,未經規定之事項,得參照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及協定辦理之。
航空器,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適用民法及其他法律有關動產之規定。
條次變更。原條文第十六條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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