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 第 84 條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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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醫療法第 84 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藥商、養生館、網紅業配等只要做醫療廣告就違法,可罰 5 萬至 25 萬元。
Q · 不是醫療機構可以打醫療廣告嗎?
依醫療法第 84 條,只有領有開業執照的醫療機構能做醫療廣告。藥商、養生館、健康食品公司、網紅業配等非醫療機構,無論內容對錯,只要做了「醫療廣告」這個動作就違法,依第 104 條處 5 萬至 25 萬元罰鍰。這是「主體違法」,跟醫療機構內容違法(第 85、86 條)是兩回事。
白話解讀
一句話的條文,背後鎖死一整個產業的廣告權。它的意思是:除了領有開業執照的醫療機構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做「醫療廣告」。誰被擋在外面?藥商不能宣傳「我們的藥可以治什麼病」,月子中心不能宣傳「我們有護理人員幫你做產後照護」,網紅不能在 IG 推薦「這個診所的微整很厲害」並收業配費,傳直銷公司不能說產品「可以改善糖尿病」。為什麼這麼嚴?因為一旦讓非醫療機構打醫療廣告,民眾會被無數「替代療法」「神奇保健品」誤導,延誤治療甚至危及生命。違反這條的罰責藏在第 104 條,5 萬到 25 萬罰鍰。你看到網路上號稱「某某老師治好了我的癌症」的廣告?很可能就違法了。
法律定性
醫療法第 84 條為醫療廣告的主體限制規範,明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其透過限制廣告主體資格(須為領有開業執照之醫療機構),將醫療資訊的對外宣傳權集中於受衛生主管機關監督的醫療機構,以保護公眾免於錯誤醫療資訊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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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是養生館,可以說我們的按摩能改善肩頸痠痛嗎?▾
踩線。「改善某症狀」這種句型已接近醫療效果宣稱。安全寫法是描述行為(舒緩、放鬆),避開疾病或症狀名稱。衛生局裁罰主要看整體文案是否讓消費者以為這是治療。
Q2網紅業配醫美違法,是罰網紅還是診所?▾
兩邊都可能罰。網紅違反第 84 條(非醫療機構做醫療廣告),診所違反第 86 條(藉採訪報導為宣傳)。合約上應要求廠商提供開業執照字號自保。
Q3我可以在自己的 FB 推薦某個診所嗎?▾
純粹個人分享、沒收任何好處原則上不算廣告。但只要有對價關係(業配費、免費療程、產品贊助),就會被認定為廣告而適用本條。揭露「業配」二字無法免除醫療法管制。
Q4醫療法 84 條是什麼?▾
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只有領開業執照的醫療機構能打,是醫療廣告管制的總開關。
Q5什麼算醫療廣告?▾
依第 9 條,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以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暗示影射也算。
Q6什麼是非醫療機構?▾
未領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者,包含藥商、養生館、健康食品公司、傳直銷、網紅、部落客等。
Q7違反醫療法 84 條罰多少?▾
依第 104 條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
Q8看到違法醫療廣告怎麼檢舉?▾
截圖存證(網址、時間、業者名)→ 上衛福部醫事機構查詢系統確認非醫療機構 → 向所在地衛生局檢舉。
Q9養生館廣告怎麼寫才不違法?▾
描述行為(舒緩、放鬆)避開疾病症狀名稱與療效宣稱,不暗示治療效果。
Q10簽業配合約怎麼自保?▾
簽約前要求廠商證明是醫療機構並提供開業執照字號,非醫療機構的醫療業配一律不接。
Q11被檢舉裁罰怎麼處理?▾
立即下架違法內容 → 釐清是廣告主體還是受託發布者 → 主動向衛生局陳述配合下架爭取從輕。
Q12醫療法 84 條 vs 85、86 條差在哪?▾
84 條罰非醫療機構(主體違法),85、86 條罰醫療機構自己的廣告內容與方式(內容違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non_medical_84 | medical_85_86 |
|---|---|---|
| 規範對象 | 非醫療機構(藥商、網紅等) | 醫療機構本身 |
| 違法性質 | 主體違法(打了就違法) | 內容違法(內容逾越限制) |
| 罰責依據 | 第 104 條 5-25 萬 | 第 103 條等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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