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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呼吸治療師法 第 19 條(違反業務範圍規定之處罰)

  1. 1.呼吸治療師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2. 2.犯前項之罪者,並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執業執照或其呼吸治療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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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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