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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護理人員法 第 43 條(公會種類)

護理人員公會分直轄市及縣(市)公會,並得設護理人員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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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護理人員公會採兩級制,分為直轄市公會與縣(市)公會,並得設護理人員公會全國聯合會作為全國性聯合組織。

Q · 護理人員公會分成幾級?全國聯合會一定要設嗎?

依護理人員法第43條,護理人員公會採兩級制:地方層級為直轄市公會及縣(市)公會,全國層級則「得設」護理人員公會全國聯合會。「得設」二字代表全國聯合會不是非設不可,而是由地方公會自願結合而成的聯合組織,並非地方公會的上級主管機關。你的會籍、會費、執業登記蓋章都在地方公會。

白話解讀

在台灣當護理人員,你不是想不想加入公會的問題,而是要執業就得加入所在地的公會。這條告訴你那個你必須加入的組織長什麼樣子:它分成兩層,直轄市公會、縣(市)公會是地方層級,上面「得」設一個全國聯合會。注意那個「得」字,全國聯合會不是非設不可,是可以設。為什麼這跟你有關?因為你每年繳的公會費、你執業登記要蓋的章、護理人員權益往上反映的管道,全都卡在這個兩層結構裡。你以為公會只是個收費的單位,其實它是你執業資格鏈條上的一環。

法律定性

護理人員法第43條為護理職業團體的組織分級規範,將護理人員公會分為地方層級(直轄市公會、縣(市)公會)與全國層級(得設之護理人員公會全國聯合會),確立護理人員強制入會制度下的兩層組織結構與會籍歸屬基礎。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護理師一定要加入公會嗎?

是。護理人員執業必須加入所在地公會,屬強制入會,不入會就無法完成執業登記。

Q2護理人員公會分成幾級?

兩級:地方層級為直轄市公會、縣(市)公會;全國層級為得設的護理人員公會全國聯合會。

Q3全國聯合會是地方公會的上級嗎?

不是。全國聯合會是各地方公會自願結合的聯合組織,非上級主管機關,兩者是聯合而非隸屬關係。

Q4全國聯合會一定要設立嗎?

不一定。條文用「得設」,代表可以設但非強制,須依第47條完成一定數量地方公會組織後才能成立。

Q5跨縣市執業,公會會籍會跟著走嗎?

不會自動轉移。地方公會各自獨立為法人,跨縣市執業時會籍處理須依兩地公會與主管機關認定。

Q6我的會費繳給哪一級公會?

繳給你會籍所在的地方公會(直轄市或縣市公會),全國聯合會的經費則由地方公會分攤。

Q7想另組護理人員協會跟公會打對台可以嗎?

同級公會受一區一會原則限制(第44條),無法在同一區域另立同級競爭公會,只能在現有結構內發聲。

Q8護理人員公會由誰主管?

公會組織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主管,但其目的事業受衛生主管機關指導監督(第48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local_associationnational_federation
層級地方層級(直轄市/縣市)全國層級
設立性質依轄區護理人員人數強制組織(第45條)「得設」,非強制(第43條),須達一定地方公會數(第47條)
會籍歸屬護理人員會籍所在、會費繳納對象由地方公會結合組成,個人不直接入會
主要功能執業登記蓋章、地方衛生局協商、就近事務全國性政策倡議、對中央代表發聲
彼此關係獨立法人聯合而非隸屬,非地方公會上級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 德國Pflegekammer(各邦設立之護理職業公會,部分邦強制入會,如萊茵蘭-普法爾茨邦 Landespflegekammer)
🇫🇷 法國Ordre national des infirmiers(ONI,全國/地區/省三級結構,強制登錄)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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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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