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優良藥品製造標準10

快速跳轉
  1. 1.具有危險性或易燃性之物料或溶劑等之作業場所,應有適當之防護、急救及隔離設施。
  2. 2.製造、加工、分裝作業過程中之設施,應由進料口至出料口採一貫密閉式作業為原則,其未採一貫密閉式作業者,如有粉塵或有害氣體產生,應設置局排氣裝置及負壓操作。
  3. 3.產生粉塵、使用有機溶劑或涉及危險性物品等之作業場所,其各項電氣設施(如照明、開關、插座等),應採用防爆型或與作業場所隔離,但如馬達等則可視工作需要,採用全密閉型或防爆型。
  4. 4.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等具危險性設施,應依有關法令規定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優良藥品製造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優良藥品製造標準第 10 條規定:「具有危險性或易燃性之物料或溶劑等之作業場所,應有適當之防護、急救及隔離設施。製造、加工、分裝作業…」(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優良藥品製造標準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