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藥品製造標準第 36 條規定了抗生素之粉末在製備過程中應注意避免交叉污染,並且對需要滅菌的成品制訂了適當的措施以避免微生物污染。此規定是為了確保製造過程中的衛生與安全,避免產品受到有害微生物的污染。 參考資料: 依據食藥署《藥品製造管理規範》,抗生素製劑在製造過程中應注意避免交叉污染,並且對需要滅菌的成品制訂了相關措施。例如,在製劑生產過程中,如果抗生素的粉末需要進行充填、分裝等動作時,必須確認作業場所已經完整確認計劃,以避免交叉污染的發生。另外,對於需要滅菌的產品,在書面作業程序中應制訂適當的措施,包括足以確認滅菌效果的步驟,以避免微生物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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