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 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從事第十條第一款製造之醫療器材製造業者,應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辦理工廠登記。但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免辦理工廠登記,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為研發而製造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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