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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廣告,指利用傳播方法,宣傳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醫療器材為目的之行為。
  2. 採訪、報導或宣傳之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器材之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醫療器材為目的者,視為醫療器材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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