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 第 6 條

  1. 申請製造、輸入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醫療器材之查驗登記,其應檢具之文件、資料,除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外,如附表二及附表三。
  2. 前項申請,其產品屬專供外銷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免核定第三條第三項第五款、第六款登記事項。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 第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