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得編列經費補助聯合會推動業務。
根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23條,中央主管機關得編列經費補助聯合會推動業務。這表示中央主管機關有權利為農田水利會聯合會提供經費補助,以推動其業務。這項規定係屬於對農田水利事業的支持和鼓勵,俾使聯合會能夠更有效地推動相關業務。 參考資料: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23條,根據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制定的相關指引,中央主管機關得編列經費補助聯合會推動業務的規定可見於該規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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