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 第 7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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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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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農業發展條例第 76 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訂定施行細則,補充母法未詳定的操作程序,但細則不得逾越母法授權範圍。
Q · 農業發展條例的施行細則是誰訂的?
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依第 76 條訂定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 76 條,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訂定發布。施行細則的作用是把母法的抽象規定,轉化為可實際執行的具體程序與要件;但它只能在母法授權範圍內補充細節,不能新增母法所無的限制或義務,逾越授權的部分無效。查農業發展條例卻找不到操作細節時,答案通常就在施行細則裡。
深度解讀
你讀農業發展條例會發現它講的多半是大原則,很多操作細節都沒寫死。那些細節去哪了?就在這條授權產生的「施行細則」裡。這條把訂定施行細則的權力交給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讓它把母法的抽象規定,變成可以實際執行的具體程序和要件。對你的實際意義是:當你查農業發展條例某條卻覺得「這到底要怎麼操作、要附什麼文件」,答案常常不在條例本身,而在施行細則。只讀母法不讀細則,你很可能漏掉真正決定你權益的那另一半規則。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 主管機關名詞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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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