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重點摘要農業發展條例第77條規定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自公布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Q · 農業發展條例什麼時候開始生效?
不是公布當天,是公布日起算第三日才生效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77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但「公布日施行」不等於「公布當天生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明定自公布日施行的法規,是從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因此公布當日與次日這部法律嚴格來說尚未生效,這個三天的時間差,在判斷某行為到底適用新法或舊法的爭議裡常是決勝關鍵。
一部法律從什麼時候開始真的有約束力?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那天,也不是總統簽名那天。這條說農業發展條例「自公布日施行」,但這裡藏著一個多數人不知道的細節: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明定自公布日施行的法律,其實是從公布之日起算到第三天才正式生效。換句話說,公布日當天和隔天,這部法律嚴格來說還沒生效。這個三天的時間差,在判斷某個行為發生時「到底適用新法還是舊法」的爭議裡,可能就是決勝的關鍵。
農業發展條例第77條為施行日期條款,明定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明定自公布日施行之法規,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故公布當日與次日尚未生效。此條決定一部法律對特定行為的時間管轄分界,是新舊法適用判斷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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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明定自公布日施行的法規,是從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所以公布日當天其實還沒生效。如果你的權益卡在修法公布前後那幾天,務必精算這個第三日,它決定你適用新法還是舊法。
「自公布日施行」代表立法者希望盡快生效(仍算到第三日);寫特定施行日期或授權行政院定之,則是要留緩衝期讓人民和機關準備,常見於需要配套措施的重大法案。施行方式會洩漏立法的急迫性。
依第77條自公布日施行,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指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並非公布當天立即生效。
不是。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公布日起算到第三日才生效,當天與次日尚未生效。
公布是對外發布條文,施行是法律開始發生拘束力,兩者之間有第三日時間差。
規定明定自公布日施行之法規,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是生效日的通則。
找到公布日 → 含公布日起算 → 第三日為正式生效日。例如5月1日公布,5月3日生效。
比對行為發生日落在生效日(公布起算第三日)之前或之後,原則上適用行為時的法律。
公布當日算第一日,往後數到第三日即為生效日,不另扣除假日。
至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查 pcode M0020001 的現行條文與修正沿革。
前者求盡速生效(仍算第三日),後者明定特定日預留緩衝,反映立法急迫性。
| feature | 自公布日施行 | 自特定日施行 | 授權行政院定之 |
|---|---|---|---|
| 生效時點 | 公布日起算第三日 | 條文明定的特定日 | 行政院另以命令定之 |
| 立法意圖 | 求盡速生效 | 預留緩衝準備期 | 視配套成熟度彈性決定 |
| 常見場景 | 一般修正、無須長準備 | 重大制度變革 | 需子法或系統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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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修正施行滿兩年,由中央主管機關檢討之。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本次修正即是執行原條文第二項之規定,本次修正後,未來如需修正,可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提出,反較能因應環境變遷之需要,爰予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本次修正即是執行原條文第二項之規定,本次修正後,未來如需修正,可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提出,反較能因應環境變遷之需要,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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