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 42 條

關於品種權之民事訴訟,在品種權撤銷廢止案確定前,得停止審判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42 條規定,在品種權撤銷或廢止案確定前,得停止審判。根據該法條,法院在審理品種權撤銷或廢止案件時,有權在案件確定前停止審判。這表示法院可以暫停對該案件的審理,直到相關案件確定為止。 範例:在某植物品種權撤銷案中,被告主張品種權存在撤銷事由,法院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42 條的規定,裁定暫停審判,等待案件確定後再做進一步處理。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