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肥料管理法第14條,肥料的品質應符合法規標準,並由標準檢驗主管機關進行檢驗。品質的定義是指符合登記成分和依照法規第四條公告的規格。肥料檢驗的作業程序和收費標準由標準檢驗主管機關所定。
製造或輸入之肥料,其品質應符合本法規定,標準檢驗主管機關並得實施檢驗。 前項所稱品質,係指符合登記成分及依第四條所訂定公告之規格。 肥料檢驗之作業程序及收費標準,由標準檢驗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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