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森林法33森林保護區之劃定

快速跳轉

森林外得設森林保護區,由主管機關劃定,層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由當地主管機關公告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立法沿革 3

(0210820 制定)

經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通知後,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他項權利人欲變更土地之形質,或為工作物之新築、改築、增築或大修繕者,應經地方主管官署之許可,未經許可者,不得請求補償金。

(0340117 全文修正)

公有林私有林砍伐木材,應經林業管理機關查驗後,始得運銷,其查驗規則由農林部定之。

(0741203 全文修正)

森林外緣得設森林保護區,由主管機關劃定,層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由當地主管機關公告之。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將原條文第二項規定事項列為專條,規定森林保護區之劃定程序,以防森林外圍之火災蔓延波及森林。

  • 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0210820 制定)

經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通知後,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他項權利人欲變更土地之形質,或為工作物之新築、改築、增築或大修繕者,應經地方主管官署之許可,未經許可者,不得請求補償金。

(0340117 全文修正)

公有林私有林砍伐木材,應經林業管理機關查驗後,始得運銷,其查驗規則由農林部定之。

(0741203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   二、將原條文第二項規定事項列為專條,規定森林保護區之劃定程序,以防森林外圍之火災蔓延波及森林。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森林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森林法第 33 條規定:「森林外緣得設森林保護區,由主管機關劃定,層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由當地主管機關公告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森林法第 3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森林法第 33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74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