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25

快速跳轉
  1. 1.用地設置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四款休閒農業設施,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位於都市土地者:應以休閒農場土地範圍擬具興辦事業計畫,註明變更範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編定。興辦事業計畫內辦理變更編定面積達二公頃以上者,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二、位於都市土地者:應以休閒農場土地範圍擬具興辦事業計畫,以設施坐落土地之完整地號作為申請變更範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准使用。
  2. 2.前項應辦理變更使用或核准使用之用地,除供設置休閒農業設施面積外,並應包含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定應留設之隔離綠帶或設施,及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應配置之設施面積。且應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辦理。
  3. 3.前項總面積不得超過休閒農場內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五,並以二公頃為限;休閒農場總面積超過二百公頃者,應以五公頃為限。
  4. 4.第一項農業用地變更編定範圍內有公有土地者,應洽管理機關同意後,一併辦理編定或變更編定。
  5. 5.農業用地設置第二十一條第五款至第二十二款休閒農業設施,應辦理容許使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名詞
  • 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四款條文
  • 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土地使用分區名詞
  • 名詞
  • 法令名詞
  •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法規
  • 併辦名詞
  • 第二十一條第五款至第二十二款條文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21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 25 條規定:「農業用地設置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四款休閒農業設施,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位於非都市土地者:應以…」(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 2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