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 3 條

  1. 1.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所定提繳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一、月共同提繳之總金額,以每月最低工資乘以提繳比率,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再乘以二倍計算。 二、農民應提繳金額為總金額乘以百分之四十,並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三、主管機關應提繳金額為總金額扣除農民應提繳金額。
  2. 2.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三項規定按月應提繳之金額,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按月計算,送請主管機關於再次月底前撥付。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按月提繳的金額,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計算後,送請主管機關於再次月底前撥付。在這條條文中,有提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按月計算提繳的金額,并在下個月底前進行撥付。這符合主管機關按時提繳退休儲金的規定,並確保農民的權益。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