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水庫或修建鐵路、公路、其他道路或溝渠時,應於施工預算內編列集水區治理或道路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經費。
從參考資料中,水土保持法第29條規定於興建水庫或修建鐵路、公路、其他道路或溝渠時,應於施工預算內編列集水區治理或道路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經費。這條規定是為了確保在興建水庫或修建鐵路、公路、其他道路或溝渠等工程進行時,必須預留經費來進行相應的水土保持工程,以保護水土資源及其品質。這樣的規定可以有效確保相關工程的可持續性。
興建水庫或修建鐵路、公路、其他道路或溝渠時,應於施工預算內編列集水區治理或道路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經費。
立法理由明定水庫或道路施工預算內應編列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經費。
明定水庫或道路施工預算內應編列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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