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第七條第二款至第五款之偽農藥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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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第七條第二款至第五款之偽農藥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配合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限縮行政刑罰處罰之範圍;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第七條第二至第五款偽農藥者,改處以罰鍰。
一、本條新增。 二、配合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限縮行政刑罰處罰之範圍;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第七條第二至第五款偽農藥者,改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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