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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勞動基準法 第 28 條(勞工債權受償順序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

  1. 1.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留置權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 二、雇主未依本法給付之退休金。 三、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2. 2.雇主應按其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作為墊償下列各款之用: 一、前項第一款積欠之工資數額。 二、前項第二款與第三款積欠之退休金及資遣費,其合計數額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3. 3.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累積至一定金額後,應降低費率或暫停收繳。
  4. 4.第二項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於萬分之十五範圍內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5. 5.雇主積欠之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第二項規定墊償之;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款償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6. 6.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管理委員會管理之。基金之收繳有關業務,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勞工保險機構辦理之。基金墊償程序、收繳與管理辦法、第三項之一定金額及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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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 28 條規定,雇主歇業或破產時,勞工六個月內工資、退休金、資遣費受償順位與第一順位抵押權並列,未獲清償部分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付。

Q · 公司倒了老闆跑路,被欠的薪水和資遣費還拿得到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 28 條,公司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勞工六個月內工資、退休金、資遣費三項債權,受償順位提升至與第一順位抵押權(銀行、質權人、留置權人)同順位按比例受償。如雇主資產不足,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先墊付:工資全額(六個月內)、退休金與資遣費合計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申請地點: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白話解讀

公司倒了。老闆跑了。你的薪水、退休金、資遣費全部變成一張討不回來的欠條。這是最壞的劇本,但 28 條就是為最壞的劇本準備的。第一層保護:你的工資(六個月內的部分)、退休金和資遣費,在公司清算時的受償順位跟第一順位抵押權「並列」。白話說,銀行拿公司土地抵押借了六百萬,你被欠薪兩百萬,拍賣土地的錢你跟銀行是「同一排」先分,不是等銀行分完才輪到你。第二層保護:就算公司名下什麼財產都沒有,政府有一個專門的基金叫「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你的薪水(六個月內)和退休金加資遣費(合計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由政府先墊給你。這筆錢不是施捨,是你的雇主每個月強制繳的基金,像保險一樣,你不需要自己出一毛錢。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 28 條為勞工債權保護核心條文,2015 年修法後將勞工六個月內工資、雇主未付退休金與資遣費三項債權,從原本「優先於一般債權」升級為「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同順位按比例受償」。同時建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由雇主強制提繳費率不超過萬分之十五),於勞工請求未獲清償時先行墊付,再由基金向雇主追償。此條文是台灣勞工在雇主破產情境下的最終生存安全網。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倒閉薪水拿不到怎麼辦?

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工資六個月內全額墊付,退休金與資遣費合計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Q2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能墊多少?

工資六個月內全額 + 退休金與資遣費合計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上限,分兩塊計算分別申請。

Q3老闆跑路沒宣告破產能申請墊償嗎?

可以。28 條規定「歇業、清算或破產」三種情形,歇業不需法院裁定,由勞工局實質認定即可。

Q4勞退新制專戶的錢會被影響嗎?

不會。新制專戶是個人名下資產,已入帳的提撥不受公司倒閉影響。

Q5申請墊償要準備什麼文件?

勞動契約或在職證明、薪資轉帳紀錄、勞保投保紀錄、雇主歇業認定文件等。

Q6墊償基金申請有時效嗎?

自雇主歇業、清算或破產之日起 5 年內,但越早申請審核越快。

Q7和銀行抵押權比,誰先拿到錢?

2015 年修法後同順位按比例受償,銀行不再優先。修法前銀行先全拿,勞工常剩零頭。

Q8墊償金後雇主還會被追討嗎?

會。基金代墊後依法向雇主追償,負責人可能被限制出境。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labor_28labor_27
適用情境公司歇業、清算或破產雇主違反工資給付規定但仍在營運
救濟方式受償順位升等 + 墊償基金代墊主管機關限期命令給付
前置要件需證明雇主資產不足或失聯雇主仍可履行但拒絕履行
時效5 年視主管機關處分執行期
資金來源墊償基金(雇主強制提繳)雇主自有資產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賃金の支払の確保等に関する法律(賃確法)第 7 條未払賃金立替払 + 民法 308 一般先取特権
🇰🇷 韓國근로기준법 제38조(임금채권 우선변제)+ 임금채권보장법 제7조(체불임금 대지급)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113條(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優先清償)+ 勞動合同法 第73條
🇩🇪 德國§ 165 SGB III (Insolvenzgeld) + InsO § 209 Abs. 1 Nr. 2 (Massegläubiger)
🇫🇷 法國Code du travail L3253-2 à L3253-21 (Garantie des salaires AGS) + Code de commerce L622-17
🇺🇸 美國11 U.S.C. § 507(a)(4)-(5) Bankruptcy Code wage priority +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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