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勞動基準法 第 28 條(勞工債權受償順序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

  1. 1.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留置權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 二、雇主未依本法給付之退休金。 三、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2. 2.雇主應按其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作為墊償下列各款之用: 一、前項第一款積欠之工資數額。 二、前項第二款與第三款積欠之退休金及資遣費,其合計數額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3. 3.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累積至一定金額後,應降低費率或暫停收繳。
  4. 4.第二項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於萬分之十五範圍內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5. 5.雇主積欠之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第二項規定墊償之;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款償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6. 6.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管理委員會管理之。基金之收繳有關業務,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勞工保險機構辦理之。基金墊償程序、收繳與管理辦法、第三項之一定金額及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 28 條規定,雇主歇業或破產時,勞工六個月內工資、退休金、資遣費受償順位與第一順位抵押權並列,未獲清償部分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付。

Q · 公司倒了老闆跑路,被欠的薪水和資遣費還拿得到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 28 條,公司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勞工六個月內工資、退休金、資遣費三項債權,受償順位提升至與第一順位抵押權(銀行、質權人、留置權人)同順位按比例受償。如雇主資產不足,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先墊付:工資全額(六個月內)、退休金與資遣費合計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申請地點: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白話解讀

公司倒了。老闆跑了。你的薪水、退休金、資遣費全部變成一張討不回來的欠條。這是最壞的劇本,但 28 條就是為最壞的劇本準備的。第一層保護:你的工資(六個月內的部分)、退休金和資遣費,在公司清算時的受償順位跟第一順位抵押權「並列」。白話說,銀行拿公司土地抵押借了六百萬,你被欠薪兩百萬,拍賣土地的錢你跟銀行是「同一排」先分,不是等銀行分完才輪到你。第二層保護:就算公司名下什麼財產都沒有,政府有一個專門的基金叫「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你的薪水(六個月內)和退休金加資遣費(合計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由政府先墊給你。這筆錢不是施捨,是你的雇主每個月強制繳的基金,像保險一樣,你不需要自己出一毛錢。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 28 條為勞工債權保護核心條文,2015 年修法後將勞工六個月內工資、雇主未付退休金與資遣費三項債權,從原本「優先於一般債權」升級為「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同順位按比例受償」。同時建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由雇主強制提繳費率不超過萬分之十五),於勞工請求未獲清償時先行墊付,再由基金向雇主追償。此條文是台灣勞工在雇主破產情境下的最終生存安全網。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還沒正式宣告破產,只是老闆跑了不發薪水,能申請墊償嗎?

可以。勞動基準法第 28 條規定「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三種情形,「歇業」不需要法院正式裁定,實質上停止營業即可。老闆失聯、公司鐵門拉下、員工全部被遣散,這些事實都可以作為歇業的認定依據。帶著相關證據去勞保局申請。勞保局會先請勞工局確認歇業事實,流程約 1-3 個月。建議在等待期間同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確認債權金額,加快墊償核撥速度。

Q2墊償基金最多能墊多少錢?

分兩塊計算。第一塊是工資:積欠工資中未滿六個月部分,全額墊付。第二塊是退休金和資遣費:兩者合計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上限。舉例月薪 5 萬、被欠 4 個月(20 萬)、資遣費應領 30 萬,墊償結果為工資 20 萬全墊、資遣費僅墊 30 萬上限。六個月平均工資的計算包含加班費和經常性獎金,不只是底薪,保留好過去六個月的薪資條,計算基礎越高墊償金額越高。

Q3新制勞退帳戶裡的錢會受公司倒閉影響嗎?

不會。勞退新制帳戶是個人名下的專戶,錢已經入帳就是勞工的,跟公司倒不倒閉無關。28 條處理的退休金是雇主依勞基法應付而未付的部分,主要針對舊制退休金或新制中雇主尚未提撥的金額。建議至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確認雇主每月有正常提撥 6%,如有漏提月份,這筆漏提金額也屬 28 條墊償範圍。

Q4公司倒閉薪水拿不到怎麼辦?

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工資六個月內全額墊付,退休金資遣費合計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5 年內申請有效。

Q5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什麼?

雇主每月按員工投保薪資總額按費率(上限萬分之十五)強制提繳的基金,當雇主歇業破產且勞工請求未獲清償時,由基金先墊付,再向雇主追償。

Q6什麼情形可以申請 28 條墊償?

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三種情形,且勞工請求未獲清償。歇業不需要法院正式裁定,由勞工局實質認定即可。

Q7勞工債權優先順位指什麼?

2015 年修法後,勞工六個月內工資、退休金、資遣費三項債權,從原本「優先於一般債權」升級到「跟第一順位抵押權同順位按比例受償」。

Q8墊償基金怎麼申請?

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下載申請書,備齊勞動契約、薪資轉帳紀錄、勞保投保紀錄、雇主歇業認定資料,親送或郵寄勞保局,1-3 個月內核撥。

Q9墊償金額怎麼計算?

工資六個月內全額墊付(不限金額),退休金加資遣費合計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上限。平均工資的計算含加班費與經常性獎金,不只是底薪。

Q10申請墊償要準備多少錢?

申請墊償免費,無需繳費或保證金。建議同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確認債權,支付命令裁判費為新台幣 500 元。

Q11怎麼證明公司歇業?

公司公告、員工集體被遣散證明、辦公室退租證明、商業登記公司停業登記、勞工局歇業認定函等都可作為證據。

Q12勞基法 28 vs 27 條差在哪?

27 條用於雇主仍有資產但拒付時,由主管機關限期命令給付;28 條用於雇主歇業、清算或破產資產不足時,啟動墊償基金代墊與優先受償順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labor_28labor_27
適用情境公司歇業、清算或破產雇主違反工資給付規定但仍在營運
救濟方式受償順位升等 + 墊償基金代墊主管機關限期命令給付
前置要件需證明雇主資產不足或失聯雇主仍可履行但拒絕履行
時效5 年視主管機關處分執行期
資金來源墊償基金(雇主強制提繳)雇主自有資產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賃金の支払の確保等に関する法律(賃確法)第 7 條未払賃金立替払 + 民法 308 一般先取特権
🇰🇷 韓國근로기준법 제38조(임금채권 우선변제)+ 임금채권보장법 제7조(체불임금 대지급)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113條(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優先清償)+ 勞動合同法 第73條
🇩🇪 德國§ 165 SGB III (Insolvenzgeld) + InsO § 209 Abs. 1 Nr. 2 (Massegläubiger)
🇫🇷 法國Code du travail L3253-2 à L3253-21 (Garantie des salaires AGS) + Code de commerce L622-17
🇺🇸 美國11 U.S.C. § 507(a)(4)-(5) Bankruptcy Code wage priority +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