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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技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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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第 65 條
(書面訓練契約及其內容)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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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雇主招收技術生時,須與技術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訂明訓練項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由當事人分執,並送
主管機關
備案。
前項技術生如為未成年人,其訓練契約,應得
法定代理人
之允許。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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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勞動契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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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工資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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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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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童工、女工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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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退休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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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職業災害補償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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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技術生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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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章 工作規則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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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監督與檢查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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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一 章 罰則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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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二 章 附則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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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1217
3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技術生: 1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 2訂明訓練項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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