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 65 條(書面訓練契約及其內容)
- 1.雇主招收技術生時,須與技術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訂明訓練項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由當事人分執,並送主管機關備案。
- 2.前項技術生如為未成年人,其訓練契約,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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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 65 條規定雇主招收技術生須簽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載明訓練項目、期限、膳宿、津貼、勞保、結業證明等,並送主管機關備案。
Q · 技術生一定要簽書面契約嗎?口頭說好不行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 65 條,雇主招收技術生必須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內容須涵蓋訓練項目、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及解約條件等項目,並送主管機關備案。未成年技術生還需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口頭約定不符法定要件,依第 79 條第 1 項第 1 款可處雇主 2 萬至 30 萬元罰鍰。
白話解讀
沒有白紙黑字,一切都是空話。這條規定雇主招收技術生時,「必須」簽書面訓練契約,而且要一式三份:你一份、雇主一份、主管機關一份。契約裡必須寫清楚的項目清單很長:訓練什麼、訓練多久、食宿誰出、生活津貼多少、有沒有教學課程、有沒有保勞保、訓練結束給不給證明、什麼情況可以解約。每一項都是未來出糾紛時的證據基礎。如果技術生是未成年人,契約還需要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簽字同意才生效。沒有這份契約,你在這家店所受的「訓練」在法律上等於裸奔。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 65 條為技術生訓練契約的書面化規範,要求雇主與技術生簽訂一式三份書面契約並送主管機關備案,目的在透過契約形式固定雙方權利義務、引入第三方監督,防止口頭承諾的不可執行性與單方篡改風險。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技術生訓練契約沒簽會怎樣?▾
依第 79 條可處雇主 2 萬至 30 萬元罰鍰,且技術生可向勞動局申訴。
Q2訓練契約一式三份分別是哪三份?▾
雇主一份、技術生一份、主管機關備案一份。
Q3未成年人簽訓練契約需要什麼?▾
須經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書面同意。
Q4訓練契約一定要寫哪些項目?▾
訓練項目、期限、膳宿、津貼、相關教學、勞保、結業證明、解約條件等。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training_contract_65 | labor_contract_general |
|---|---|---|
| 契約形式 | 強制書面,一式三份送備案 | 得為書面或口頭(實務建議書面) |
| 報酬名稱 | 生活津貼 | 工資 |
| 主管機關介入 | 強制備案,第三方監督 | 無備案要求 |
| 未成年人簽約 | 須法代書面同意 | 依民法 77 條限制行為能力規定 |
| 違反罰則 | 2-30 萬元罰鍰(第 79 條) | 依勞動契約法及勞基法相關條文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労働基準法第15条(労働条件の明示)+ 職業能力開発促進法 § 24(技能実習契約の書面化)
🇰🇷 韓國근로기준법 제17조(근로조건의 명시)+ 근로자직업능력 개발법 제24조
🇨🇳 中國劳动合同法第10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职业教育法第36条
🇩🇪 德國BBiG § 11 (Niederschrift des Berufsausbildungsvertrags)
🇫🇷 法國Code du travail L6222-4 et suivants (contrat d'apprentissage écrit)
🇺🇸 美國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 14(a) + 29 CFR Part 29 (Apprenticeship Progr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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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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