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46 條(申訴之方法)
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申訴得以口頭或書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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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46條,申訴可以以口頭或書面進行。這項法條的參考資料可以是該法條本身或相關法規的最新版本,例如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最新修正版。舉例來說,可以引用最新修正後的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的相關條文,並解釋其適用情形或具體案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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