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與查詢
全國法規
姓名找判決
專業與專家
法律人學院
專欄訂閱
法律人論壇
公職歷屆考題
PRO 訂閱
Q&A
訪客
註冊
登入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智慧
法律人
/
全國法規
/
性別平等工作法
/
第 38 條
智慧
第 六 章 罰則
>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 38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雇主違反
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或第三十六條
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罰鍰
。
有前項規定行為之一者,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90 人 正在學習
起訴書實戰
陳樂樂 · 3 小時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38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Perplexity
ChatGPT
Claude
Gemini
Grok
已有 51 人用 AI 分析此法規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開新分頁
第 二 章 性別歧視之禁止
§7
開新分頁
第 三 章 性騷擾之防治
§12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促進工作平等措施
§14
開新分頁
第 五 章 救濟及申訴程序
§26
開新分頁
第 六 章 罰則
§38
開新分頁
第 七 章 附則
§38-4
開新分頁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k750227
5 years ago
高普初考
1.民事訴訟 26 2.行政訴訟34 3.罰鍰 38
k750227
5 years ago
高普初考
1.民事訴訟 26 2.行政訴訟34 3.罰鍰 38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全國法規
姓名找判決
法律人學院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