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 9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 一、違反第八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未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退休金、資遣費之標準或期限給付。 二、違反第八十六條第三項規定離職金低於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之資遣費計算標準,或未於期限內給付離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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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lu375840
5 months ago
專業證照
一項一款:未依規定退休、資遣
一項二款:低於資遣標準或期間內付款
罰鍰:30-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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