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 9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投保單位規避、妨礙或拒絕保險人依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之查對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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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lu375840
a year ago
專業證照
規避,防礙或拒絕時,
罰鍰5萬—30萬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