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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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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對於勞工從事其身體或衣著有被污染之虞之特殊作業時,應置備該勞工洗眼、洗澡、漱口、更衣、洗滌等設備。前項設備,應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刺激物、腐蝕性物質或毒性物質污染之工作場所,每十五人應設置一個冷熱水沖淋設備。 二、刺激物、腐蝕性物質或毒性物質污染之工作場所,每五人應設置一個冷熱水盥洗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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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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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18 條規定:「雇主對於勞工從事其身體或衣著有被污染之虞之特殊作業時,應置備該勞工洗眼、洗澡、漱口、更衣、洗滌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1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