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 第 71 條(廢止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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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1 版
- 第三十七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廢止名詞
- 就業服務法 第 37 條條文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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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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