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專業人員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
不知道。
就業服務專業人員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規定就業服務人員違反第三十七條之效果。
一、本條新增。 二、規定就業服務人員違反第三十七條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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