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2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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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6條規定,空污防制計畫及證明文件須經依法登記執業之環境工程技師簽證,由技師執照擔保品質。
Q · 工廠的空污防制計畫可以自己寫一寫就送嗎?
不行,須經依法執業技師簽證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6條,第24條的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及證明文件,必須由依法登記執業之環境工程技師或其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不是公司內部工程師背書就能過關。例外是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公法人,得由其內部具技師證書者辦理簽證,但簽證責任與外部技師相同。
深度解讀
你以為工廠的空污防制計畫是工廠自己寫一寫送出去就算數?不是。法律規定這份計畫必須由「依法登記執業的環境工程技師」(一種有國家證照、要扛責任的專業人員)親筆簽證,不是公司隨便找個工程師背書就能過關。為什麼要這樣?因為簽證的技師如果亂簽,他自己會被吊照、被罰、嚴重的話還可能背刑責。這條的設計邏輯是:政府不可能派人逐家工廠審查每個煙囪,所以把「第一道把關」外包給有執照的專業人員,用他們的執照當抵押品,逼他們認真看。如果你是廠商老闆,你買的不只是技師簽名,是他押上整張執照的背書。如果你是住在工廠旁邊的居民,這個簽章是你「為什麼污染還是會發生」的關鍵線索:技師是真的算過,還是收錢蓋章?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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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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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