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水污染防治法 第 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三十四條、前條之罪或排放廢(污)水超過放流水標準,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或嚴重污染環境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