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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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不適用俸給法、退休法及撫卹法之規定;其在約聘期間病故或因公死亡者,得酌給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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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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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2 版
(0580411 制定)
聘用人員不適用俸給法,考績法,退休法及撫卹法之規定。其在約聘期間病故或因公死亡者,得酌給撫慰金。
(0610125 修正)
聘用人員不適用俸給法、退休法及撫卹法之規定;其在約聘期間病故或因公死亡者,得酌給撫慰金。
立法理由刪除考績法三字。其目的在於擴大延攬人才。
- 俸給法法規
(0580411 制定)
聘用人員不適用俸給法,考績法,退休法及撫卹法之規定。其在約聘期間病故或因公死亡者,得酌給撫慰金。
(0610125 修正)
刪除考績法三字。其目的在於擴大延攬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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