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 被保險人之永久失能應與其所受傷害或罹患疾病有相當因果關係。
- 前項相當因果關係之認定,於本標準附表定有永久失能者,應以特定疾病、特定器官罹患疾病、特定醫療行為或因醫療目的等因素所致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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