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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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報中心議題及一般提案討論方式如左: 一、分組討論:由本局視實際需要,就出席會報人員,配置若干組,每組各設召集人一至五人,分別擔任各項議案分組討論會議主席,及整理研討結論。 二、綜合討論:出席會報人員均應參加,由局長主持,並由各分組推定之召集人一人,將各分組研討結論先行提出報告,再行逐案提出討論,作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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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本會報中心議題及一般提案討論方式如左: 一、分組討論:由本局視實際需要,就出席會報人員,配置若干組,每組各設召集人一至五人,分別擔任各項議案分組討論會議主席,及整理研討結論。 二、綜合討論:出席會報人員均應參加,由局長主持,並由各分組推定之召集人一人,將各分組研討結論先行提出報告,再行逐案提出討論,作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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