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 32 條(主管範圍內計畫與概算之擬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各主管機關遵照施政方針,並依照行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則及預算編製辦法,擬定其所主管範圍內之施政計畫及事業計畫與歲入、歲出概算,送行政院。
- 前項施政計畫,其新擬或變更部分超過一年度者,應附具全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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