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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預算法 第 44 條(財政部之預算綜合編送)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應就各主管機關所送歲入預算,加具意見,連同其主管歲入預算,綜合編送中央主計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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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預算法第44條規定,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應就各主管機關所送歲入預算加具意見,再連同主管歲入綜合編送中央主計機關。

Q · 各部會的歲入預算最後是誰統整送出去?

依預算法第44條,各主管機關(各部會)把自己負責的歲入預算送到中央財政主管機關(財政部),財政部「加具意見」後,連同自己主管的稅收歲入,綜合編送給中央主計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彙整成總預算案。關鍵在「加具意見」四字——財政部不是單純轉送,而是有調整、評論、要求重編的實質審查權,是全國歲入估列的總把關人。

白話解讀

政府每年的「收入」從哪裡來?稅、規費、罰鍰、國營事業盈餘繳庫、舉債等等,分散在各個主管機關。財政部不是唯一收錢的單位,但它是統籌全國歲入的「總管帳的人」。這條規定:各部會把自己負責的歲入預算(例如交通部的規費、勞動部的就業安定基金收入)送到財政部,財政部加上「自己的意見」(這四個字很關鍵:財政部可以調整、評論、建議),再連同自己主管的稅收,整批送給主計總處彙整成總預算案。所以稅收要不要調?哪個規費要漲?國營事業要繳多少盈餘?財政部在這個彙整環節有強大的把關和調整權力。你以為各部會的錢自己就能決定?沒有財政部點頭,數字根本進不了總預算。

法律定性

預算法第44條為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面的彙整程序規範,要求中央財政主管機關(財政部)就各主管機關所送歲入預算加具審查意見,並連同其主管之稅收歲入綜合編送中央主計機關,構成由分散部會歲入匯整為全國統一歲入圖像的核心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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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財政部「加具意見」具體可以做什麼?

包括調整數字、要求部會說明、建議調整費率、退回重編等。實務上財政部很少強硬退回(會引起部會反彈),多半用「建議調整」加後續溝通達成共識。真正的角力發生在每年6到8月各部會送概算給財政部的階段,到了正式彙整階段大局多半已定。

Q2歲入預算估太高或估太低會怎樣?

估太高會導致預算編列規模過大,實際收不到錢就要靠舉債或刪減支出補洞;估太低會錯失可投入的施政資源。實務上部會反而傾向估保守,因為估高沒收到要被檢討,估低多收反而像政績,財政部要平衡這個保守傾向。比對每年決算的歲入預算與實際歲入落差,可看出該年財政部判斷準不準。

Q3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和中央主計機關差在哪?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是財政部,負責就歲入加具意見並綜合編送;中央主計機關是行政院主計總處,負責接收後彙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一個管歲入估列的把關,一個管總預算的平衡彙編,分工不同。

Q4預算法第44條在規範什麼?

規範中央財政主管機關(財政部)就各主管機關所送歲入預算加具意見,連同主管稅收歲入綜合編送中央主計機關,是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面的彙整程序。

Q5「加具意見」是什麼意思?

指財政部對各部會送來的歲入預算可以調整數字、質疑估算、建議調整費率或要求重編,是實質審查權而非單純轉送。

Q6歲入預算包含哪些政府收入?

稅課收入、規費、罰鍰、國營事業盈餘繳庫、學雜費、醫院收入、舉債等,分散在各主管機關,由財政部拼成完整圖像。

Q7中央政府的歲入預算怎麼彙整出來?

各主管機關編列歲入預算 → 送中央財政主管機關(財政部)→ 財政部加具意見並連同主管稅收 → 綜合編送中央主計機關彙編成總預算案。

Q8財政部如何調整部會的歲入數字?

在每年6到8月各部會送概算階段透過審查與溝通介入,認為估列過樂觀就下修,認為該漲未漲的規費點名檢討,正式彙整階段多已定案。

Q9怎麼判斷財政部歲入估列準不準?

比對政府每年「決算」報告中歲入預算與實際歲入的落差,連續幾年估得太樂觀或太保守即可看出判斷偏差。

Q10產業或地方政府想推動稅費調整要在哪個時點切入?

關鍵接觸點是財政部彙整歲入的6到8月窗口,錯過這個點數字進了主計總處再改就難。

Q11預算法第44條(歲入)vs 第43條(歲出)差在哪?

第44條管歲入面由財政部加具意見綜合編送,第43條管歲出面由各單位排列優先順序,一收一支分流並行。

Q12財政部「加具意見」vs 主計總處「彙編」差在哪?

加具意見是歲入估列的實質審查與調整,彙編是把歲入歲出整合平衡成總預算案,前者把關、後者整合。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central_finance_authoritycentral_accounting_authority
在歲入彙整鏈的角色中央財政主管機關(財政部):就各部會歲入加具意見並綜合編送中央主計機關(主計總處):接收後彙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本條賦予的權限實質審查、調整、要求重編歲入數字彙編、平衡歲入歲出、形成總預算案
相鄰條文第44條(歲入綜合編送)第45條(總預算與綜計表編製呈送)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財政法(予算の作成)— 各省各庁の長が概算を財務大臣に送付、財務大臣が取りまとめ
🇰🇷 韓國국가재정법 (예산안 편성, 기획재정부장관 종합)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章 预算编制,财政部门汇总)
🇩🇪 德國Bundeshaushaltsordnung (BHO) §§ 27–29 — Aufstellung des Haushaltsplans durch das BMF
🇫🇷 法國LOLF (Loi organique n° 2001-692) — préparation du projet de loi de finances par le ministre des fin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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