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5 分鐘5 分鐘5 分

會計法82

快速跳轉
  1. 1.總會計年度報告之公告,依決算法之規定。
  2. 2.各機關會計月報,應由會計人員按月向該機關公告之。但其中應保守秘密之部分,得不公告。
  3. 3.各該機關人員前上項公告有疑義時,得向會計人員查詢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會計法第 82 條規定各機關會計月報應由會計人員按月主動公告,僅應保守秘密部分得不公告,機關人員對公告有疑義時可向會計人員查詢。

Q · 政府的會計月報一定要公開嗎?

原則上要。它是法定應主動公告事項

依會計法第 82 條,各機關會計月報應由會計人員按月主動向該機關公告,不必等人申請。只有依法真正應保守秘密的部分才得不公告,且這是例外而非機關可任意決定。機關內部人員對公告內容有疑義時,並有權直接向會計人員查詢。至於整個總會計年度報告的公告,則另依決算法的程序辦理。

白話解讀

你大概不知道,政府機關的會計月報原則上是要公告的。這條把它寫成義務:會計人員必須每月把該機關的會計月報主動公告出來,而不是鎖在抽屜裡等人來申請。更關鍵的是第三項:機關內的人員對公告內容有疑義,有權直接向會計人員查詢。這代表透明不是恩賜,是法律給你的工具。至於整個總會計年度報告的對外公告,則交給決算法那一套程序處理。當然,依法應保守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該保密」和「不想讓人看」是兩回事,後者不能拿前者當藉口。

法律定性

會計法第 82 條為政府會計報告公開的程序性規範:各機關會計月報應由會計人員按月主動公告,僅依法應保守秘密之部分得不公告;機關內部人員對公告內容有疑義時,得向會計人員查詢。總會計年度報告之公告則另依決算法辦理。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一般民眾可以要求看政府的會計月報嗎?

本條第三項明文給的是「各該機關人員」的查詢權,也就是機關內部人員。一般民眾要看政府財務資訊,主要走政府資訊公開法。但會計月報屬於本條的「應公告」事項,公告出來後人人都看得到。先去找已經公告的版本,看不到再申請,順序對了省很多力氣。

Q2機關說月報內容是機密所以不公告,這樣可以嗎?

要看是不是「依法應保守秘密」的部分。本條但書只允許保密應保密的內容,不是讓機關把整份報告蓋住。實務常見爭點就是機關把『不想公開』包裝成『機密』。你可以反問對方依據哪條法律認定該部分應保密,這一問就能把模糊的機密主張逼到具體法源上。

Q3對會計月報公告內容有疑義時該找誰?

依本條第三項,機關人員得直接向承辦該機關帳務的會計人員查詢,會計人員有回應義務。這條路比層層往上陳情更快也更正式,記得以書面提出並保留往來紀錄。

Q4會計法第 82 條在規範什麼?

規範政府各機關會計月報應由會計人員按月主動公告,並給機關人員對公告內容的查詢權,是政府財務透明的程序基礎。

Q5會計月報和總會計年度報告差在哪?

月報依本條按月主動公告;總會計年度報告的公告另依決算法程序辦理,兩者依據與時程不同。

Q6什麼叫『應保守秘密之部分』?

指依法律規定應保密的事項(如涉國安、營業秘密、個資),屬公告義務的例外,需有法律依據才能不公告。

Q7本條的查詢權是給誰的?

給『各該機關人員』,也就是機關內部人員;一般民眾看政府財政資訊主要走政府資訊公開法。

Q8想看政府會計月報該怎麼做?

先確認屬月報(本條)或年度報告(決算法)→ 向機關主計單位索取已公告版本 → 看不到再依資訊公開法申請。

Q9對公告內容有疑義要怎麼查詢?

依第三項以書面向承辦該機關帳務的會計人員提出查詢,要求具體回覆並保留往來紀錄。

Q10機關拒絕公告時怎麼反制?

要求對方指出認定『應保守秘密』的法律依據,把舉證責任丟回去,多數含糊的機密主張會站不住。

Q11會計月報多久要公告一次?

按月。會計人員應每月主動公告該機關的會計月報,不待人申請。

Q12會計法第 82 條 vs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差在哪?

本條是機關內部按月主動公告月報、給內部人員查詢權;資訊公開法是對任何人的一般公開機制,主體與範圍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依據公開方式誰可主張查詢
會計月報會計法第 82 條會計人員按月主動公告各該機關人員
總會計年度報告決算法依決算法程序公告依決算法及審計程序
一般政府財務資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主動公開或申請提供任何人

依據

會計月報
會計法第 82 條
總會計年度報告
決算法
一般政府財務資訊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

公開方式

會計月報
會計人員按月主動公告
總會計年度報告
依決算法程序公告
一般政府財務資訊
主動公開或申請提供

誰可主張查詢

會計月報
各該機關人員
總會計年度報告
依決算法及審計程序
一般政府財務資訊
任何人

立法沿革 2

(0240705 制定)

會計人員非根據合法之原始憑證,不得造具記帳憑證,非根據合法之記帳,憑證不得記帳。但整理結算及結算後轉入帳目等事項無原始憑證者,不在此限。

(0610331 全文修正)

總會計年度報告之公告,依決算法之規定。   各機關會計月報,應由會計人員按月向該機關公告之。但其中應保守秘密之部分,得不公告。   各該機關人員對前項公告有疑義時,得向會計人員查詢之。

  • 決算法法規
(0240705 制定)

會計人員非根據合法之原始憑證,不得造具記帳憑證,非根據合法之記帳,憑證不得記帳。但整理結算及結算後轉入帳目等事項無原始憑證者,不在此限。

(0610331 全文修正)

總會計年度報告之公告,依決算法之規定。   各機關會計月報,應由會計人員按月向該機關公告之。但其中應保守秘密之部分,得不公告。   各該機關人員對前項公告有疑義時,得向會計人員查詢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會計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會計法第 82 條規定:「總會計年度報告之公告,依決算法之規定。各機關會計月報,應由會計人員按月向該機關公告之。但其中應保…」(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會計法第 8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會計法第 8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6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