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 4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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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審計法施行細則第43條已刪除,現行案件不適用,需查閱替代條文或調閱歷史版本。
Q ·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43條還能用嗎?
不能,已刪除不適用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43條已於歷次修法時刪除,現行案件不能引用本條作為依據。如需查詢原條文內容,須調閱該法歷次修法版本。實務上替代規範可參考同法第42條之1至第42條之5(採購稽察相關規定),或審計法本法第59條。引用已刪除條文於現行案件將被法官駁回。
深度解讀
本條已刪除。原條文已於修法時被刪除,現行法律體系中不再適用。如需了解原條文內容,需查閱歷次修法版本。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12 則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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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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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