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 4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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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4400 條已刪除,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原規範內容已整併至其他條文或廢止。
Q ·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4400 條還能用嗎?
不能。本條已刪除不再適用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4400 條已於歷次修法時刪除,現行法律體系中不再具有效力。任何引用本條的請求、處分或主張均無法律依據。如需了解原條文歷史內容,須查閱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之歷次修法版本對照;如需查找替代規範,建議檢視審計法本法及施行細則現行條文的整體架構,或諮詢執業律師釐清適用條文。
深度解讀
本條已刪除。原條文已於修法時被刪除,現行法律體系中不再適用。如需了解原條文內容,需查閱歷次修法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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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