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 5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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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55 條已刪除,原內容不再具有規範效力,相關事項回歸審計法母法或其他施行細則條文處理。
Q ·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55 條還有效嗎?
已刪除,無規範效力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55 條已於歷次修法時刪除,現行版本不再保留本條文字。原條文若涉及審計程序或文書事項,相關規範已整合至審計法母法或其他施行細則條文。研究歷史版本須查閱全國法規資料庫的修法沿革。
深度解讀
本條已於審計法施行細則修法時刪除。原內容曾屬於審計程序或文書處理的細節規定,現行版本已將其功能整合至其他條文或廢除。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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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