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第 23-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依本規則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前條規定所為徵求及非屬徵求之相關書面文件須簽名或蓋章者,不適用電子簽章法第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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