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細胞操作及細胞保存庫設置許可收費標準 第 4 條
- 法規代碼
- L0020258
- 狀態
-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依第 4 條規定,自再生醫療法施行之日施行。
- 種類
-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 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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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格式
- 再生醫療細胞操作及細胞保存庫設置許可收費標準第4條
本標準自再生醫療法施行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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