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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人工智慧基本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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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致力推動人工智慧相關之國際合作;並基於公私協力原則,積極與民間共同推動人工智慧之創新運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2 條將 AI 國際合作與公私協力定為國家義務,要求政府與民間共同推動 AI 創新運用。

Q · 政府推 AI 沒做好,我可以依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2 條告它嗎?

幾乎不行,這是方針條款,戰場在預算與政策槓桿

依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2 條,政府負有推動 AI 國際合作與公私協力的努力義務,但這屬於「方針條款」,沒有具體可請求的給付內容,法院通常不受理「政府推動不力」的行政訴訟。它真正的力量在於:當你申請 AI 補助、爭取參與政府專案或要求協助國際標準對接被打回票時,可援引本條把對方的裁量壓回法律方向上。

白話解讀

「政府應致力推動」這六個字,藏著一個多數人會誤解的設計。它不是給你一個能告政府的權利,而是給政府一個方向盤。這條把「國際合作」和「公私協力」寫進AI的根本大法,意思是:政府不能再把AI當成自己關起門來做的事,必須把民間拉進來一起推。對你的實際意義在於,當政府編預算、開沙盒實驗、設補助案、談國際標準對接時,這條就是那些計畫的法源靠山。如果你是AI新創、研究團隊、或想切進政府AI專案的廠商,這條告訴你:公私協力不是長官的善意,是法律寫明的國家義務,你有正當理由去敲那扇門。

法律定性

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2 條為政策方針性規範,將「人工智慧國際合作」與「公私協力」兩項定為政府的努力義務,要求政府不得閉門推動 AI,須積極與民間共同推動創新運用,並協助產業與國際標準接軌,是我國 AI 治理中確立公私協力為法定原則的核心條文。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政府應致力推動」我可以拿這條告政府不作為嗎?

幾乎不行。這是方針條款,屬努力義務,沒有具體可請求的給付內容,法院通常不受理「政府推動不力」的行政訴訟。但它在預算審查、政策遊說、申請補助被拒時是有力依據——真正的戰場在立法院預算質詢與主管機關計畫審查。

Q2公私協力具體是指什麼?我這種小公司也算嗎?

公私協力涵蓋政府委外、補助、沙盒實驗、共同研發、標準制定等多種形式,未限定公司規模,第 12 條把它定為原則,小團隊也有正當立場參與。真正門檻是資訊落差,盯緊國科會、數位發展部的公開徵案才是關鍵。

Q3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2 條是什麼?

把 AI 國際合作與公私協力定為政府努力義務的方針條款,是業者參與政府 AI 計畫的法源依據。

Q4公私協力原則具體指什麼?

政府委外、補助、沙盒實驗、共同研發、標準制定等讓民間參與的形式,本條不限公司規模。

Q5什麼是方針條款?

宣示國家政策方向的努力義務規範,無具體給付內容,法院多不受理據此提起的訴訟。

Q6第 12 條的 AI 國際合作涵蓋什麼?

政府推動 AI 技術、標準、規範與他國接軌,含協助產業外銷時的標準互認談判。

Q7怎麼援引第 12 條爭取參與政府 AI 專案?

確認專案性質 → 盯國科會數位部公開徵案 → 備齊技術與公益論述 → 文件中援引公私協力為法定原則。

Q8公私協力的徵案資訊去哪找?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數位發展部公開徵案頁,以及政府電子採購網,常公告在業者不會主動看的管道。

Q9申請被『沒先例』打發怎麼處理?

公私協力已是法定原則,可要求承辦依法說明拒絕依據,並走預算質詢、公會反映的政策管道。

Q10外銷卡在國際標準互認怎麼用第 12 條?

援引本條的國際合作義務,要求政府協助標準對接談判,這是政府應作為的法源依據。

Q11第 12 條 vs 第 13 條差在哪?

第 12 條講對外國際合作與對內公私協力的總方向,第 13 條是公私協力的具體落實(資料開放共享)。

Q12第 12 條 vs 科學技術基本法差在哪?

科技基本法是科研制度母法,第 12 條是 AI 領域的公私協力與國際合作專門化方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rt12art13sci_tech_basic_law
規範方向對外國際合作 + 對內公私協力資料開放、共享與再利用機制科技發展整體制度框架
性質方針條款(努力義務)建制義務(應建立機制)母法精神
對業者實益爭取參與政府 AI 專案的法源取得開放資料訓練 AI 的依據科研補助與技轉制度先驅

art12

規範方向
對外國際合作 + 對內公私協力
性質
方針條款(努力義務)
對業者實益
爭取參與政府 AI 專案的法源

art13

規範方向
資料開放、共享與再利用機制
性質
建制義務(應建立機制)
對業者實益
取得開放資料訓練 AI 的依據

sci_tech_basic_law

規範方向
科技發展整體制度框架
性質
母法精神
對業者實益
科研補助與技轉制度先驅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日本人工知能関連技術の研究開発及び活用の推進に関する法律(AI推進法・2025)國際連携・官民連携規定
韓國인공지능 발전과 신뢰 기반 조성 등에 관한 기본법(AI기본법·2025)국제협력 규정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1

(1141223 制定)

政府應致力推動人工智慧相關之國際合作;並基於公私協力原則,積極與民間共同推動人工智慧之創新運用。

立法理由一、參考科學技術基本法第二十一條,定明政府應積極推動人工智慧國際合作、接軌國際,並參與國際共同開發及研究;並考量人工智慧應用與發展事務涵蓋範圍廣泛,故於定明政府得與民間合作推動人工智慧創新運用。   二、各級主管機關應建立公開徵選、合作審查與透明報告機制,確保合作案之公平性與公共利益,並鼓勵中小企業、新創團隊、社會創新組織等多元主體參與,提升全民創新能量。

  • 公私協力名詞
(1141223 制定)

一、參考科學技術基本法第二十一條,定明政府應積極推動人工智慧國際合作、接軌國際,並參與國際共同開發及研究;並考量人工智慧應用與發展事務涵蓋範圍廣泛,故於定明政府得與民間合作推動人工智慧創新運用。   二、各級主管機關應建立公開徵選、合作審查與透明報告機制,確保合作案之公平性與公共利益,並鼓勵中小企業、新創團隊、社會創新組織等多元主體參與,提升全民創新能量。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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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基本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2 條規定:「政府應致力推動人工智慧相關之國際合作;並基於公私協力原則,積極與民間共同推動人工智慧之創新運用。」(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