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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使用人工智慧系統參考指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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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使用人工智慧系統參考指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使用人工智慧系統參考指引第 6 條規定:「六、使用人工智慧系統應遵守資通安全、個人資料保護等規定,涉及受法律保護之機密資訊、個人資料或未對…」(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