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跳轉
虛擬資產服務法 第 54 條
犯本法之罪,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五千萬元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二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額與二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一億元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三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額與三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