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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管理辦法 第 20 條

  1. 1.當事人申請停止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或申請恢特定目的外利用,經保險人同意後,應自註記日或註銷原註記日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2. 2.前項註記或註銷原註記之效力,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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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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