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名詞辭典
法律名詞辭典收錄 2918 個常用法律名詞,依民事、刑事、行政、家事、少年分領域,用白話解釋艱澀用語;同一個詞在不同領域的意思並列不拆頁,每個詞條都附得上相關法條與判決。
符合的名詞 78 則
客觀歸責理論刑事若行為人藉由侵害行為1.對行為客體製造了法所不容許的風險,2.這個不法風險在具體結果中實現了,3.這個結果存在於構成要件…客觀法秩序行政指整體法規範所形成的客觀秩序,包括因法規範而生的各種權利與義務關係。客觀注意義務刑事注意義務之一種判斷標準,係指以社會上一般人於相同情狀下所應有的注意,來判斷行為人是否違反注意義務。客觀舉證民事訴訟當事人對於某事實是否存在,已經提出所有的證據,且經民事法院調查證據後,如果仍然沒辦法使民事法院認定某事實究竟是存在或…客觀舉證責任行政訴訟當事人對於某事實是否存在,已經提出所有的證據,且經行政法院依職權調查證據後,如果仍然沒辦法使行政法院認定某事實究竟是…客觀處罰條件刑事在犯罪成立上,除行為要符合構成要件外,還需存在法定的客觀事實。客觀訴訟行政我國行政訴訟是以救濟人民主觀公權利為原則,也就是人民的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到國家公權力侵害時,才能提起行政訴訟;但如果人民…客體錯誤刑事客體錯誤就是指行為人原本想要針對的人、事、物因為陰錯陽差而變成不同的對象。例如甲誤認乙為丙而殺之。恐嚇公眾罪刑事依刑法第151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恐嚇危害安全罪刑事此罪我們一般稱為恐嚇罪,也就是對特定的一人或數人,告知將對其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作出不利之事,而讓對方心生恐懼。恐嚇取財得利罪刑事為刑法之罪名,規定於刑法第346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恐有未當家事指可能有不當的情形。扣押刑事解釋一:指對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財產所施行的留置或禁止處分等行為。扣押命令民事債權人聲請執行法院就債務人對於第三人的金錢債權(例如:租金、工程款、貨款等)強制執行時,由執行法院核發的一種執行命令,目…扣押物刑事檢察官或審判長、受命法官對於可為犯罪證據或得沒收之物,予以搜索,或命該物之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提出或交付,暫時保管以供…扣案刑事刑事訴訟所稱扣案,是指為了保全證據或應該沒收的違禁物、不法所得等證物,而由司法機關採取查扣、扣押方法,施以暫時占有的強制…扣減權家事如果有繼承人請求特留分,就表示依照遺囑可以取得遺贈的那個人,要把遺贈的一部分交出來給請求特留分的人。這就叫作「扣減權」。扣留行政關於行政機關的「扣留」,依行政罰法第36條規定:「(第1項)得沒入或可為證據之物,得扣留之。扣繳義務人行政扣繳義務人是指在給付所得時,負有扣繳所得稅及依規定期限按實填報扣繳憑單等義務的人(詳可參考所得稅法第89條規定)。扣除額行政扣除額是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為計算綜合所得淨額(稅基)的減項,又分為「一般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抗告民事、家事、行政、刑事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不服法院的裁定,請求上級審法院廢棄或變更原裁定的救濟程序。抗告與上訴都是救濟程序的一種。抗告人民事因法院裁定而受不利益之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如:證人),對法院的裁定表示不服並請求上級法院改變下級法院裁定的人。抗告期間刑事刑事訴訟程序中,對法院之裁定不服者,應向法院提起抗告。抗告權人刑事對於法院之裁定有權得提起抗告之人,即為抗告權人。例如甲因案遭法院裁定羈押,於抗告期間內,甲是有權提起抗告權之人。抗告法院家事、行政當事人不服法院或審判長之裁定,而向直接上級法院聲明不服之訴訟救濟行為,即稱為「抗告」。該直接上級法院即稱為抗告法院。抗告狀家事、刑事當事人等不服法院裁定,請求上級法院救濟的書面狀紙。抗辯民事一方當事人主張或行使權利時,他方當事人所提出的反駁或異議,稱為抗辯。抗辯權民事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權利。權利人行使一定權利時,抗辯權人可以拒絕給付或阻止其權利行使。控制下交付刑事所謂的「控制下交付」,是指在司法機關的監控下,違禁品、贓物或毒品,可以繼續交到貨主手中,藉以追查幕後主要行為人、其他共犯…控訴原則刑事即法院不告不理原則。法院審理的對象及標的,以檢察官起訴的被告及犯罪事實為限,不得對未經起訴之被告及犯罪事實進行審判。